TAJ 1001—2015 標準解讀
2020-04-15 點擊:
團體標準TAJ 1001—2015《PM2.5防護口罩》已于2016年1月18日在北京發布,該標準由中國紡織品商業協會提出,由中國安全防護用品行業專家、防護口罩生產企業及相關科研部門組成的起草委員會歷時近兩年時間制定完成,并報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備案,于2016年3月1日起正式實施。
這是中國第一次針對PM2.5防護口罩發布團體標準,是中國紡織品商業協會作為全國性行業組織,貫徹落實國務院《深化標準化工作改革方案》的具體行動,為有效保護人民群眾身體健康、規范當前魚龍混雜的“防霧霾口罩”市場起到重要而積極的作用。
1 主要內容
1.1 適用范圍
標準適用于日常生活中民眾所佩戴的防止空氣中PM2.5吸入的口罩,并不適用于防護有害氣體和蒸汽的吸入和缺氧環境、逃生、消防、醫用以及其他職業用的防塵口罩,且被限定為民用PM2.5防護口罩,并與工業用防塵口罩和醫用口罩明確區分開來。
1.2 術語和定義
標準共有13個術語,其中霧、霾2個為氣象學術語;PM2.5與GB 3095—2012《環境空氣質量標準》定義3.4相同,是指環境空氣中空氣動力學當量直徑≤2.5 μm的顆粒物;空氣動力學當量直徑、空氣質量指數、空氣質量分指數三個術語與HJ 633—2012《環境空氣質量指數技術規定》相同;隨棄型口罩、過濾效率、總泄漏率三個術語與GB 2626—2006《呼吸防護用品自吸過濾式防顆粒物呼吸器》相同。
1.3 分類、分級和標記
防護口罩按結構可分為隨棄型和可更換型兩類。按大小分為大、中、小號三類。按過濾效率分為1級(F95≥95%)和2級(F90≥90%)兩類。明確了按照標準生產的口罩,應按規定對口罩進行標記,并用標準號、年號和級別的組合方式進行標注。
1.4 技術要求
1.4.1 一般要求
標準對口罩使用的材料進行了規定,要求無害、無異味、不刺激皮膚,并且要有足夠的強度。對口罩的結構設計從人體功效學、使用牢度、佩戴時的安全性、方便性、密合性等方面進行了詳細地規定。
1.4.2 內在質量要求
(1)甲醛
甲醛是揮發性物質,對人體具有嚴重的危害性。其指標值參照GB 18401—2010《國家紡織產品基本安全技術規范》中A類產品(嬰幼兒紡織產品的規定要符合A類要求)的指標值設定,即甲醛含量≤20 mg/kg。
(2)pH值
口罩佩戴時與人體面部直接接觸,需要考慮其pH值,以免對人體皮膚造成刺激。根據GB 18401—2010標準要求,直接接觸皮膚的產品至少應符合B類要求,其pH值指標為4.0~8.5。
(3)可分解致癌芳香氨染料
部分口罩含有染色或印花部分,以滿足人們對口罩美觀的需求。為避免染料可能對佩戴者健康產生不利影響,本標準將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納入考核指標,按GB 18401—2010要求,不得檢出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
(4)微生物
口罩作為與人體口鼻直接接觸的產品,生產企業、經銷商需要保證出廠及運輸過程中必須滿足必要的衛生要求。按照GB 15979《一次性使用衛生用品衛生標準》的規定,設置了大腸桿菌(不得檢出)、致病性化膿菌(不得檢出)、真菌菌落總數(≤100 cfu/g)和細菌菌落總數(≤200 cfu/g)共4項微生物考核指標。
(5)過濾效率與呼吸氣阻力
過濾效率是口罩防護性能的重要指標,只有過濾效率達到一定程度才能保證民眾在大氣環境受到污染時通過佩戴口罩得到有效防護。標準規定的過濾效率分為兩個級別,分別是過濾效率≥95% 的F95級和過濾效率≥90%的F90級,這里未遵循GB 2626標準的分級方式是考慮到即使空氣嚴重污染時空氣中的粒子濃度一般也小于1 mg/m3,F95級的口罩已能滿足防護要求。
呼、吸阻力也是口罩舒適性的重要指標。人們佩戴口罩呼吸時,口罩對空氣流動具有一定的阻擋作用,吸氣阻力過大,會出現頭暈、胸悶等癥狀。為使民眾佩戴口罩防護污染時享有相對的舒適性,呼吸阻力作為考核指標是非常必要的。對比吸氣和呼氣阻力,以呼氣阻力意義大,因為感覺是否憋氣主要取決于呼氣阻力,所以防護口罩的呼氣阻力應小于吸氣阻力。
標準規定,F95級PM2.5防護口罩吸氣阻力不超過150 Pa,呼氣阻力不超過120 Pa;F90級PM2.5防護口罩吸氣阻力≤120 Pa,呼氣阻力≤100 Pa。
另外考慮口罩使用過程中,隨使用時間的延長,附著在口罩上的污染物顆粒會增大阻力值,規定了口罩加載30 mg細顆粒物后的吸氣阻力≤230Pa;加載30 mg細顆粒物后的呼氣阻力≤200 Pa。
(6)總泄漏率
口罩總泄漏率包括口罩濾材泄漏率以及口罩周邊、呼吸閥和各部件連接處的泄漏率?谡峙宕鬟^程中,只有過濾效率高以及口罩結構設計與人體面部結合的密合性好,才能充分發揮防護作用,總泄漏率大小決定了口罩的實際防護性能。標準對泄漏率的規定沿用了GB 2626—2006標準,規定F95級PM2.5防護口罩的總泄漏率小于8%,F90級PM2.5防護口罩的總泄漏率小于10%,10個受試者中至少有8個人的總泄漏率符合規定才能達到標準,這一規定相當于日本和英國等國當前的要求水平。
(7)口罩系帶與主體連接力
為保證PM2.5防護口罩使用者佩戴,標準規定了口罩系帶及其與口罩主體連接處的斷裂強力,即口罩系帶在承受順軸向拉力為10 N、持續時間為10 s時,不應出現滑脫或斷裂現象。
(8)死腔
人體中不參與肺氣交換的鼻孔、咽腔、氣管、支氣管存留的空氣,區域體積稱為呼吸器官死腔或解剖死腔,其容積大小為150~180 mL。人體佩戴口罩后,口罩與人臉部表面之間的空隙體積稱為結構幾何死腔,簡稱死腔。佩戴口罩進行呼吸時,幾乎死腔內的部分腔體阻留呼出氣并使之再次被吸入,影響肺氣交換率。標準規定PM2.5防護口罩的死腔以吸入氣中二氧化碳體積分數表示時,結果平均值應不大于1%,要求略嚴于日本和英國的標準要求。
1.5 檢測方法
標準對于檢測方法的要求基于成熟的檢測方法,更便于檢測機構進行檢測。
甲醛、pH值及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參考GB 18401—2010《國家紡織產品基本安全技術規范》設定,檢測方法采用GB/T 2912.1、GB/T 7573、GB/T 17592和GB/T 23344。
微生物檢測采用GB 15979—2010的檢測方法。
高低溫預處理采用GB 2626—2006標準。
過濾效率檢測采用GB 2626—2006的過濾效率檢測方法,但在顆粒物加載量上有區別。
呼吸阻力檢測采用GB 2626—2006的檢測方法,區別在于增加了對口罩加載后呼吸阻力的測試。
從上述可以看出,TAJ 1001—2015《PM2.5防護口罩》的檢測方法和內容是以GB 2626和GB 18401為基礎,并進行了完善,使之更加適用于民用產品,對規范防霧霾口罩行業秩序,提升產品質量,保護消費者身體健康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1.6 產品說明和包裝
標準對PM2.5防護口罩產品的說明和包裝進行了詳細的規定,給使用者提供了必須了解的信息,特別是對使用時的佩戴方式和使用過程中遇到問題的警示和注意事項作了詳細說明。
2 相關建議
TAJ 1001—2015《PM2.5防護口罩》作為第一個民用口罩的團體標準,必然會引起社會各界的極大關注,企業需要嚴把質量關,確保產品符合該標準的要求,并嚴格按照標準規定規范標注。產品包裝上應有團體標準特定標識,應給出結構類別、大小類別及級別。
該標準從2016年3月1日起已經開始實施,建議企業應對標準進行全面理解,掌握相關設計要求和生產技術,及時調整生產工藝,配置相應設備,確保進入市場的產品符合標準規定的要求。
企業還應研制新技術、推廣新理念。研制具有高過濾效率和低呼吸阻力的新材料,以提升PM2.5防護口罩的防護性能和佩戴舒適性。加強口罩與人體面部的密合性研究,如口罩結構設計應符合人面部曲線,應盡可能適應比較多的面型結構,以滿足不同面型結構和尺寸的人群需求(包括兒童),也是今后重點研究的方向。
國家監督部門、標委會、檢測部門應履行職責,為PM2.5防護口罩企業提供技術服務,幫助企業提升產品質量,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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